【本書特色】
內容簡介
\練吧系列/
一天五題練得巧 課後練習剛剛好
考前練題模擬考 日積月累忘不了
熟能生巧難不倒 考試下筆沒煩惱
千錘百鍊能成鋼,練練不忘必上榜——現在開始,練吧!
▶依照考選部命題大綱「主題式」分類
▶1題考題、1題解析「接續」排版
▶提供「近5年」命題分析
▶收錄「106至114年」普考、地特,「共64題」申論試題
▷114年度:
普考(法律廉政、財經廉政)。
▷113年度:
普考(法律廉政、財經廉政);
地特(法律廉政、財經廉政)。
▷112年度:
普考(法律廉政、財經廉政);
地特(法律廉政)。
▷110至111年度:
普考(法律廉政、財經廉政);
地特(法律廉政、財經廉政)。
▷106至109年度:
普考(法律廉政、財經廉政);
地特(法律廉政)。







【作者簡介】
良文育成
幾個背景多元,但都是熟年阿宅組成的一個團隊
我們雖然長得越來越舊,但心一直努力保持如新
因為曾經是考生,知道考生心裡苦(悶)
所以最care寫的文一定要好讀又好用
也希望能有一點好笑(人生嘛~不要一直太嚴肅會內傷)
現在的日常,不是趕稿中,就是被趕稿中……@@
沒在趕、比較有點空檔的時候(希望),會在這些地方寫寫文、畫畫圖分享給大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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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 ▶ 良文育成:國考格鬥進化學院
【序】
作者序
書本輕薄精簡×快速刷題×解題內容符合普考∕四等,在實戰上可行的字數=符合考生備考成本效益的需要,是我們和讀享團隊規劃《練吧!那些年考過的題目:公務員法概要》的初衷。
既然本書專注在「刷題實戰演練」上,我們在章前體系圖之外,更特別加入了常見實例題涵攝決策簡圖,請大家在刷題之前,務必先掌握這些比較常考的解題思維邏輯策略,這也是主管機關作成實務見解的主要邏輯骨幹。
接下來,再進入各章節內的題型和解題,如同過去常常建議大家的:刷題時,千萬不要逐字死背擬答內容,而是把攻讀重點放在:解題邏輯思考,以及申論技能,例如:標題配置、內文素材的取捨與擺放。
這些基本功練熟之後,更上一層樓的心法就是孫子兵法所說的:「兵無常勢,水無常形!」能靈活運用解題的邏輯思維及申論技能,終將戰勝國考!
良文育成
2025/9
【目錄】
本書收錄範圍 1
近5年命題分析 3
Topic1公職與公務員
【106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1-2
【114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1-3
Topic2任用與陞遷
【112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2-3
【110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2-5
【110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2-6
【113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2-8
【108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2-10
【107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2-12
【107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2-13
Topic3倫理與服務法制
一 公務員服務法 3-1
【114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3
【113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5
【113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7
【112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9
【111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10
【110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12
【110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14
【108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15
【106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17
二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-19
【113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20
【112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22
【111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23
【111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25
【109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26
【109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28
【108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30
【107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31
三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3-33
【110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34
【109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37
【108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39
【107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40
四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3-43
【112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3-44
【111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45
【110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47
【108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49
【106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3-50
Topic4考績
【113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4-3
【112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4-4
Topic5懲戒
【113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5-3
【112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5-5
【111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5-7
【109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5-8
【改編自108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5-10
【107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5-11
【107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5-13
【107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5-15
【改編自107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5-16
【改編自106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5-18
【114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5-19
【111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5-21
Topic6權益保障與協會
【113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6-3
【112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6-4
【112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6-6
【111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6-9
【111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6-10
【110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6-12
【改編自109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6-14
【109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6-15
【108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6-17
【106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6-19
Topic7這裡是綜合格鬥場
【114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7-1
【113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7-3
【110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7-5
【113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7-6
【改編自109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7-8
【109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7-10
【108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7-12
【106 地特—法律廉政(四等)】 7-14
【106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7-15
【106 普考—法律廉政】 7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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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函授、雲端課程退費說明
本商品屬於行政院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,為可排除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。若欲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,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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⑴書籍、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(不得有註記、髒汙),且課程未觀看者(光碟未登入帳密,雲端未有觀看紀錄),可申請全額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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⑵部分書籍、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,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,得申請其餘未使用商品部分之退費(使用之部分課程費用以單科售價計算),惟另須扣除行政處理費,其計算方式同前項約定。
三、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五日,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,全額不予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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